淨土大經科註 (第四回)
「無畏」者,乃四無畏。又云四無所畏。化他之心不怯,名無畏。今所指者是佛之四無畏。(詳見第十七品無畏註)。
「無礙」者,自在通達,互相涉入,融通兩為一體。如燈光互相涉入,是無礙之相。《往生論註》曰:「無礙者,謂知生死即涅槃,如是等入不二門無礙相也。」華嚴宗立四法界。據《大明法數》:一事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二理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又名無障礙法界。今此經所宣,正是如來事理無礙法界,與事事無礙法界,甚深之法也。
「無著」者,無執著之念。如《金剛經》曰:「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破空論》釋云:「無上菩提,超情離見,即是究竟彼岸。不但無非法相,亦無法相可得。
故云無有定法名無上菩提。所證既超情離見,所說亦超情離見。故云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實相彼岸,雖復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取說,而如來以四悉檀因緣故,亦可得說。但所說法,由其隨順四悉檀故,所以一文一句,罔不超情離見,離過絕非,而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也。」今云「無著」,既無所著取,符合《金剛經》義。正如蓮花不著水,日月不住空。「無著」始開萬德圓具之妙蓮。「不住」於空,日月方能運行不息,光明遍照也。
「無畏」者,乃四無畏。又云四無所畏。化他之心不怯,名無畏。今所指者是佛之四無畏。(詳見第十七品無畏註)。
「無礙」者,自在通達,互相涉入,融通兩為一體。如燈光互相涉入,是無礙之相。《往生論註》曰:「無礙者,謂知生死即涅槃,如是等入不二門無礙相也。」華嚴宗立四法界。據《大明法數》:一事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二理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又名無障礙法界。今此經所宣,正是如來事理無礙法界,與事事無礙法界,甚深之法也。
「無著」者,無執著之念。如《金剛經》曰:「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破空論》釋云:「無上菩提,超情離見,即是究竟彼岸。不但無非法相,亦無法相可得。
故云無有定法名無上菩提。所證既超情離見,所說亦超情離見。故云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實相彼岸,雖復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取說,而如來以四悉檀因緣故,亦可得說。但所說法,由其隨順四悉檀故,所以一文一句,罔不超情離見,離過絕非,而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也。」今云「無著」,既無所著取,符合《金剛經》義。正如蓮花不著水,日月不住空。「無著」始開萬德圓具之妙蓮。「不住」於空,日月方能運行不息,光明遍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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