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師文鈔.宗教不宜混濫論》第2講(全7講)2012年【視頻】-廬山東林寺大安法師講述
《印光法師文鈔.宗教不宜混濫論》第2講(全7講)2012年【視頻】-廬山東林寺大安法師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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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師文鈔》合集-播放清單網址: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emnnLzaQQyhehuaRuYZo7NvaoiuAPtW0
主講:大安法師
講題:《印光法師文鈔.宗教不宜混濫論》(全7講)
時間:2012年 第五屆東林弘法人才培訓班
地點:廬山東林寺
【第五屆東林弘法人才培訓班-大安法師講《宗教不宜混濫論》】
2012年11月19日晚6點30分至8點整,是東林寺方丈大安法師講印光大師《宗教不宜混濫論》的第五課。
在本節課上,大安法師首先講述了「宗」與「教」的關係,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宗,即禪宗的大徹大悟、明心見性。教,即釋迦牟尼如來的一代時教,為佛教門中一切修行人的根據和準的。參禪開悟了的人,仍然需要閱教,以印證其所悟。更為重要的是,悟,是徹見心性之理,見與佛齊,是「名字即佛」,而由此往後,仍然需要經歷「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乃至到達「究竟即佛」。這一過程,整個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離不開通途教道。禪家接引學人,多用機鋒轉語、揚拳豎拂等,教家則依經論之三學、止觀等,教導學人。禪家與教家雖然教學方式不一樣,目的都是完全相同的---- 無非教人「識心達本」而已!
其次,大安法師講述了「宗」與「教」混濫的過失。「宗」與「教」的關係,多用月亮和標月之指來譬喻,「教」是標月之指,「宗」為所標之月。若依其所標示的方面去見月,那麼,指之所標處即是月,方向是一致的,是相同的;然而,雖然是同,二者卻不可以混淆,所以「同而不可合」。指,雖然不是月,然而,如果離開了指所標示的方向,是不可能見到月的。月為所指,指處便是月故,所以「異而不可離」。如果憑其意氣,局限門庭,對於「禪」「教」互相毀謗,比較優劣,爭辯高下,稍稍具有一些常識的愚笨的學人也還可能知其不可,那麼,如果是「禪」「教」互相混濫的情形,似是而非,即使是相當聰明的學者也不易於辨別。禪宗的機鋒轉語,都是為了使令學人截斷忘情、直下承擔,似乎掃蕩一切,其實是為了讓其迴光返照,內重己靈。然而問題是,一些禪宗學人,對於禪門祖師語句不肯死心塌地努力參究,以求徹悟,而是用自己的心意識捉摸一番,想出一番道理,先入為主,自以為是。聽其言,高出九天之上,觀其行,與市井無賴無異,追名逐利,將因果拋在了腦後。
為了說明「禪」「教」混濫不易辨別,大安法師還作了舉例說明:明代研究《華嚴經》幾十年的大居士曹魯川與蓮池大師的書信對答中,蓮池大師指出曹魯川將禪家直下為人解黏去縛指歸向上之語句,當作真實之法去體會,死在禪宗語句之下。
最後,大安法師講解了「教」與「宗」的教學手段。「教」說明萬法唯心,有「理具」和「事造」兩重意義。理具,即眾生自信本來具足此理,所謂自性本來具足。事造,即是身口意三業在日常生活中的造作活動。由於有了三業的造作,自性本具之理,方可能體現出來成為具體事實。當眾生迷昧時,不知佛法,造種種業,受種種報,總也逃不出這一人生原理--「萬法唯心,自作自受」。眾生覺悟了,明白了佛法,依佛法修學,了生脫死,超凡入聖,也是基於這一人生原理--「萬法唯心,一切唯心造」。「宗」的教學手段是就世間種種法隨機施行種種善巧方便,或以發問,或用動作,以勘驗學人。至於所謂宗家「的失商量」者,如「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等等,其實是教家的語言,是禪門宗匠對學人的正面啟導,不是宗家的機鋒轉語,禪宗語錄中錄的很少。這些禪門宗匠正面啟導的語句,可以看《萬善同歸集》以及《淨土十要》中禪匠著述。自古以來,不少禪宗開悟後的大德,專修淨土,如惟則禪師、蓮池大師、蕅益大師、徹悟大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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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東林寺方丈大安法師】
大安法師傳播阿彌陀佛的大悲願力,弘揚契理契機的淨土法門,勸引有緣大眾同生極樂世界。
大安法師以淨土五經一論的聖言量和中國淨土宗十三代祖師的著作為兩大參照系,以古為師,述而不作,弘揚契理契機的淨土法門;針對信息時代眾生根機,法師提倡解行並進,並以種種的善巧方便,令大眾增長信願,老實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得到究竟的解脫,成就圓滿的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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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大安法師
講題:《印光法師文鈔.宗教不宜混濫論》(全7講)
時間:2012年 第五屆東林弘法人才培訓班
地點:廬山東林寺
【第五屆東林弘法人才培訓班-大安法師講《宗教不宜混濫論》】
2012年11月19日晚6點30分至8點整,是東林寺方丈大安法師講印光大師《宗教不宜混濫論》的第五課。
在本節課上,大安法師首先講述了「宗」與「教」的關係,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宗,即禪宗的大徹大悟、明心見性。教,即釋迦牟尼如來的一代時教,為佛教門中一切修行人的根據和準的。參禪開悟了的人,仍然需要閱教,以印證其所悟。更為重要的是,悟,是徹見心性之理,見與佛齊,是「名字即佛」,而由此往後,仍然需要經歷「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乃至到達「究竟即佛」。這一過程,整個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離不開通途教道。禪家接引學人,多用機鋒轉語、揚拳豎拂等,教家則依經論之三學、止觀等,教導學人。禪家與教家雖然教學方式不一樣,目的都是完全相同的---- 無非教人「識心達本」而已!
其次,大安法師講述了「宗」與「教」混濫的過失。「宗」與「教」的關係,多用月亮和標月之指來譬喻,「教」是標月之指,「宗」為所標之月。若依其所標示的方面去見月,那麼,指之所標處即是月,方向是一致的,是相同的;然而,雖然是同,二者卻不可以混淆,所以「同而不可合」。指,雖然不是月,然而,如果離開了指所標示的方向,是不可能見到月的。月為所指,指處便是月故,所以「異而不可離」。如果憑其意氣,局限門庭,對於「禪」「教」互相毀謗,比較優劣,爭辯高下,稍稍具有一些常識的愚笨的學人也還可能知其不可,那麼,如果是「禪」「教」互相混濫的情形,似是而非,即使是相當聰明的學者也不易於辨別。禪宗的機鋒轉語,都是為了使令學人截斷忘情、直下承擔,似乎掃蕩一切,其實是為了讓其迴光返照,內重己靈。然而問題是,一些禪宗學人,對於禪門祖師語句不肯死心塌地努力參究,以求徹悟,而是用自己的心意識捉摸一番,想出一番道理,先入為主,自以為是。聽其言,高出九天之上,觀其行,與市井無賴無異,追名逐利,將因果拋在了腦後。
為了說明「禪」「教」混濫不易辨別,大安法師還作了舉例說明:明代研究《華嚴經》幾十年的大居士曹魯川與蓮池大師的書信對答中,蓮池大師指出曹魯川將禪家直下為人解黏去縛指歸向上之語句,當作真實之法去體會,死在禪宗語句之下。
最後,大安法師講解了「教」與「宗」的教學手段。「教」說明萬法唯心,有「理具」和「事造」兩重意義。理具,即眾生自信本來具足此理,所謂自性本來具足。事造,即是身口意三業在日常生活中的造作活動。由於有了三業的造作,自性本具之理,方可能體現出來成為具體事實。當眾生迷昧時,不知佛法,造種種業,受種種報,總也逃不出這一人生原理--「萬法唯心,自作自受」。眾生覺悟了,明白了佛法,依佛法修學,了生脫死,超凡入聖,也是基於這一人生原理--「萬法唯心,一切唯心造」。「宗」的教學手段是就世間種種法隨機施行種種善巧方便,或以發問,或用動作,以勘驗學人。至於所謂宗家「的失商量」者,如「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等等,其實是教家的語言,是禪門宗匠對學人的正面啟導,不是宗家的機鋒轉語,禪宗語錄中錄的很少。這些禪門宗匠正面啟導的語句,可以看《萬善同歸集》以及《淨土十要》中禪匠著述。自古以來,不少禪宗開悟後的大德,專修淨土,如惟則禪師、蓮池大師、蕅益大師、徹悟大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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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東林寺方丈大安法師】
大安法師傳播阿彌陀佛的大悲願力,弘揚契理契機的淨土法門,勸引有緣大眾同生極樂世界。
大安法師以淨土五經一論的聖言量和中國淨土宗十三代祖師的著作為兩大參照系,以古為師,述而不作,弘揚契理契機的淨土法門;針對信息時代眾生根機,法師提倡解行並進,並以種種的善巧方便,令大眾增長信願,老實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得到究竟的解脫,成就圓滿的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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