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淨土大經科註 (第四回)
己二、往生正因 分三
◎ 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解】前品三輩往生,主要顯往生後之位次,而未廣論往生之因行。故於本品增廣之,名為往生正因。此兩品互作經緯,彼此涵攝。蓋前品三輩往生者之所行,亦皆是往生正因。本品中所示之正因,其果亦即是前品之三輩。
又本品所示諸因,多契於《觀經》之淨業。《觀經》云:「生彼國者,當修三福:
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
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又曰:「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觀經》所示,與本品內容,多相吻合。
庚一、三類差別 分三 辛一、盡持經戒二利得生 分二 壬一、勝因 分六 癸一、聞持本經
【經】復次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此經典。受持讀誦。書寫供養。
【解】右文乃本品之首段。明第一類正因,發心念佛,兼受持經戒,自他二利得生。(此文全自《宋譯》。)
第一類正因,共有六句:㈠受持本經。㈡求生淨土。㈢發菩提心。㈣嚴持諸戒。㈤饒益有情。㈥憶佛念佛。㈠《觀經》曰:「讀誦大乘。」《觀經約論》云:「不讀大乘則不明佛心。不明佛心,則不契佛智。不契佛智,縱生彼國,不得見佛。」今經首云:「聞此經典,受持讀誦。」此經即此《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此經乃淨土第一經,亦中本之《華嚴》也。又此經乃世尊獨留於將來經道滅盡之際,住世百歲,為末後眾生留作津濟者也。又「此經」,亦兼指《無量壽經》漢、吳、魏、唐、宋諸譯本,及王氏、彭氏、魏氏諸會節本。但能受持,均是正因。但此會本,獨稱善本,故持經功德彌勝也。
癸二、一心求生
【經】晝夜相續。求生彼剎。
【解】「晝夜相續」,明勇猛精進,無有間斷。㈡「求生彼剎」,以受持、讀誦、書寫、供養種種功德,迴向淨土。
癸三、發菩提心
【經】發菩提心。
【解】㈢「發菩提心」。因「發菩提心,一向專念」,乃本經之宗,三輩往生之正軌,故重見於本品也。
癸四、嚴持禁戒
【經】持諸禁戒。堅守不犯。
【解】㈣「持諸禁戒,堅守不犯」。此即《觀經》之「具諸戒行」或「具足眾戒,不犯威儀」。蓋無戒則同漏器,雖勤念佛亦難圓滿。
癸五、饒益有情
【經】饒益有情。所作善根。悉施與之。令得安樂。
【解】㈤「饒益有情」是菩薩利他行。如《普賢行願品》曰:「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是故淨業行人,應於眾生廣行饒益。「所作善根,悉施與之」。指自作之一切功德與善根,悉皆施與一切眾生,令彼離苦得樂。如密教行人。願己之一切功德,悉施一切眾生。眾生一切罪苦,悉皆由我代受。
癸六、憶彼依正
【經】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
【解】㈥憶佛念佛。「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蓋念佛妙行,眾善中王。乃妙中之妙,徑中之徑。於正因中,發心念佛,實為首要。
以上是因,下明其果。因果相隨,如身與影。
壬二、妙果 分二 癸一、生相同佛
【經】是人命終。如佛色相種種莊嚴。生寶剎中。
【解】「是人命終,如佛色相」。其人如佛,真金色身,卅二相;並具種種如佛之功德莊嚴。
癸二、聞法不退
【經】速得聞法。永不退轉。
【解】「生寶剎中,速得聞法」。此人命終,色相如佛,並速得聞法。
辛二、精修十善自利得生 分二 壬一、勝因 分三 癸一、當修十善
【經】復次阿難。若有眾生。欲生彼國。雖不能大精進禪定。盡持經戒。要當作善。所謂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欲。四不妄言。五不綺語。六不惡口。七不兩舌。八不貪。九不瞋。十不癡。
【解】右第二類正因,其中共三句:㈠修行十善。㈡晝夜念佛。㈢志心歸依,頂禮供養。
㈠修行十善。據《法界次第》,十善即是「止惡」。止前之惡,則不惱於他。行今之善,以利樂一切。⑴不殺生,止前殺生之惡行,當行放生之善。
己二、往生正因 分三
◎ 往生正因第二十五
【解】前品三輩往生,主要顯往生後之位次,而未廣論往生之因行。故於本品增廣之,名為往生正因。此兩品互作經緯,彼此涵攝。蓋前品三輩往生者之所行,亦皆是往生正因。本品中所示之正因,其果亦即是前品之三輩。
又本品所示諸因,多契於《觀經》之淨業。《觀經》云:「生彼國者,當修三福:
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
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
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
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又曰:「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觀經》所示,與本品內容,多相吻合。
庚一、三類差別 分三 辛一、盡持經戒二利得生 分二 壬一、勝因 分六 癸一、聞持本經
【經】復次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此經典。受持讀誦。書寫供養。
【解】右文乃本品之首段。明第一類正因,發心念佛,兼受持經戒,自他二利得生。(此文全自《宋譯》。)
第一類正因,共有六句:㈠受持本經。㈡求生淨土。㈢發菩提心。㈣嚴持諸戒。㈤饒益有情。㈥憶佛念佛。㈠《觀經》曰:「讀誦大乘。」《觀經約論》云:「不讀大乘則不明佛心。不明佛心,則不契佛智。不契佛智,縱生彼國,不得見佛。」今經首云:「聞此經典,受持讀誦。」此經即此《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此經乃淨土第一經,亦中本之《華嚴》也。又此經乃世尊獨留於將來經道滅盡之際,住世百歲,為末後眾生留作津濟者也。又「此經」,亦兼指《無量壽經》漢、吳、魏、唐、宋諸譯本,及王氏、彭氏、魏氏諸會節本。但能受持,均是正因。但此會本,獨稱善本,故持經功德彌勝也。
癸二、一心求生
【經】晝夜相續。求生彼剎。
【解】「晝夜相續」,明勇猛精進,無有間斷。㈡「求生彼剎」,以受持、讀誦、書寫、供養種種功德,迴向淨土。
癸三、發菩提心
【經】發菩提心。
【解】㈢「發菩提心」。因「發菩提心,一向專念」,乃本經之宗,三輩往生之正軌,故重見於本品也。
癸四、嚴持禁戒
【經】持諸禁戒。堅守不犯。
【解】㈣「持諸禁戒,堅守不犯」。此即《觀經》之「具諸戒行」或「具足眾戒,不犯威儀」。蓋無戒則同漏器,雖勤念佛亦難圓滿。
癸五、饒益有情
【經】饒益有情。所作善根。悉施與之。令得安樂。
【解】㈤「饒益有情」是菩薩利他行。如《普賢行願品》曰:「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是故淨業行人,應於眾生廣行饒益。「所作善根,悉施與之」。指自作之一切功德與善根,悉皆施與一切眾生,令彼離苦得樂。如密教行人。願己之一切功德,悉施一切眾生。眾生一切罪苦,悉皆由我代受。
癸六、憶彼依正
【經】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
【解】㈥憶佛念佛。「憶念西方阿彌陀佛,及彼國土」。蓋念佛妙行,眾善中王。乃妙中之妙,徑中之徑。於正因中,發心念佛,實為首要。
以上是因,下明其果。因果相隨,如身與影。
壬二、妙果 分二 癸一、生相同佛
【經】是人命終。如佛色相種種莊嚴。生寶剎中。
【解】「是人命終,如佛色相」。其人如佛,真金色身,卅二相;並具種種如佛之功德莊嚴。
癸二、聞法不退
【經】速得聞法。永不退轉。
【解】「生寶剎中,速得聞法」。此人命終,色相如佛,並速得聞法。
辛二、精修十善自利得生 分二 壬一、勝因 分三 癸一、當修十善
【經】復次阿難。若有眾生。欲生彼國。雖不能大精進禪定。盡持經戒。要當作善。所謂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欲。四不妄言。五不綺語。六不惡口。七不兩舌。八不貪。九不瞋。十不癡。
【解】右第二類正因,其中共三句:㈠修行十善。㈡晝夜念佛。㈢志心歸依,頂禮供養。
㈠修行十善。據《法界次第》,十善即是「止惡」。止前之惡,則不惱於他。行今之善,以利樂一切。⑴不殺生,止前殺生之惡行,當行放生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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